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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薛钦” 相关资源
诗文库 题目
议用薛钦朱元旭船运计 北魏 · 崔休
 出处:全后魏文卷二十三
刳木为舟,用兴上代;
凿渠通运,利尽中古。
是以漕挽河渭,留侯以为伟谈
方舟蜀汉郦生称为口实。
岂直张纯之奏,见美东都;
陈协之功,事高晋世。
其为利益,所从来久矣。
案钦所列,实允事宜;
郎中之计,备尽公理
但舟楫所通,远近必至,苟利公私,不宜止在前件。
昔人乃远通褒斜,以利关中之漕,南达交广,以增京洛之饶。
况乃漳洹夷路,河济平流,而不均彼省烦,同兹巨益。
鸿沟之引宋卫,史牒具存;
讨虏之通幽冀,古迹备在。
舟车省益,理实相悬;
水陆难易,力用不等。
昔忝东州,亲径验斯损益,不可同年而语。
请诸通水运之处,皆宜率同此式。
纵复五百、三百里,车运水次,校计利饶,犹为不少。
其钦所列州郡,如请兴造。
东路诸州,皆先通水运,今年租调,悉用舟楫。
若船数有阙,且赁假充事,比之僦车,交成息耗。
其先未通流,宜遣检行,闲月修治,使理有可通,必无壅滞。
如此,则发召匪多,为益实广,一尔暂劳,久安永逸(《魏书·食货志》)
议用薛钦船运计 东魏 · 朱元旭
 出处:全后魏文卷五十二
效立于公,济民为本;
政列于朝,润国是先。
大禹疏决,以通四载之宜;
有汉穿引,受纳百川之用。
厥绩显于当时,嘉声播于图史。
今校薛钦之说,虽迹验未彰,而指况其善。
所云以船代车,是其策之长者。
若以门兵造舟,便为阙彼防御,无容全依。
宜令收雇车之物,市材执作,及仓库所须,悉以营办。
七月之始,十月初旬,令州、郡纲典各受租调于将所,然后付之。
十车之中,留车士四人佐其守护。
粟帛上船之日,随运至京,将共监慎,如有耗损,同其倍征。
河中缺失,专归运司
输京之时,听其即纳,不得杂合,违失常体
必使量上数下,谨其受入,自余一如其列。
计底柱之难,号为天险,迅惊千里,未易其功。
然既陈便利,无容辄抑。
若效充其说,则附例酬庸,如其不验,征填所损。
今始开创,不可悬生减折,且依请营立。
一年之后,须知赢费。
岁遗御史校其虚实,脱有乖越,别更裁量(《魏书·食货志》)